韋伯的主要觀點是什么
德國著名政治經濟學家和社會學家韋伯,被公認為是現(xiàn)代社會學和公共行政學重要的創(chuàng)始人之一,韋伯一生致力于考察世界的經濟倫理,試圖從比較角度探討世界各主要民族的精神文化氣質與社會經濟發(fā)展之間的內在關系。
韋伯的主要觀點是什么
韋伯的主要觀點是社會現(xiàn)實,從根本上講是由人們和他們有意義的社會行為構成的,他給社會學家的定義是,社會學應當是一門力圖解釋性的理解社會活動,并借此從過程和作用上對社會行動作出因果說明的科學。
行動,在這里應是一種人的行為,只要行動者與行動,有一種主觀意義上的聯(lián)系,社會行動則應是這樣一種行動,行動者意圖涉及到他人的行為,并在行動過程中以此為準則。
韋伯之所以強調個人的行為及其意義,主要是因為他認為,社會文化領域不同于在研究前者的科學原則,也不同于研究后者的科學原則,自然科學探討是規(guī)律性因果性的關系法則,而人的頭腦是次有的,它不遵循自然界的法則,應當采用理解的方法或特殊化的方法,從內心理解去把握行為的意義。
韋伯的人物評價
帕金評價:韋伯就像幾乎和他同時代的迪爾凱姆一樣,在任何一套論及重要社會學家的叢書中,都應占有一席之地。不論在哪里講授社會學,他的名字總是跟迪爾凱姆和馬克思結合在一起,被奉為社會學的三位現(xiàn)世神明。
雅斯貝爾斯認為,韋伯是一個集政治家、科學家、哲學家于一身的人物。盡管由于命運和環(huán)境的作弄,他沒有在政治方面享有顯赫的地位,但卻毫不減損他杰出政治家的本色,他的偉大就像一個沒有手的拉斐爾,沒有功績但卻有無限的潛力。
休斯指出:韋伯的腦袋是一個能夠容納多種矛盾思想的神經系統(tǒng)??偟目磥恚f伯既是一個激進的民族主義者,又是一個學術上的民主主義者。
哈貝馬斯指出:在韋伯的合理化理論中,法律發(fā)展既具有突出的地位,也具有雙重意義的地位。法律合理化的雙重意義在于,法律合理化同時表現(xiàn)為目的合理經濟行動和行政管理行動的機制化,以及目的合理行動的下屬體系可以,或者似乎可以擺脫它們道德實踐的基礎。
學者韓慧、劉文瑞撰文說:韋伯學術從褒義上說是博大精深,從貶義上說是龐雜凌亂。見仁見智,自有后人評說。一般都認為,韋伯在社會學、歷史學以及社會科學方法論等方面的貢獻,時至今日仍然有其價值。
韋伯思想的現(xiàn)實意義
組織中的人員應有固定和正式的職責并依法行使職權。組織是根據(jù)合法程序制定的,應有其明確目標,并靠著這一套完整的法規(guī)制度,組織與規(guī)范成員的行為,以期有效地追求與達到組織的目標。
組織的結構是一層層控制的體系。在組織內,按照地位的高低規(guī)定成員間命令與服從的關系。人與工作的關系。成員間的關系只有對事的關系而無對人的關系。成員的選用與保障。每一職位根據(jù)其資格限制,按自由契約原則,經公開考試合格予以使用,務求人盡其才。